校属各单位:
我校2012年度高级职称接收材料工作已经启动,按照《河南城建学院关于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安排,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需于10月17日-19日向人事处报送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的评审材料,现对规范整理申报材料做如下要求:
一、内容和要求
详见《河南城建学院关于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见OA系统)
二、评审简表、评审表
《评审简表》需须下载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的最新版,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报评审简表的“txt”格式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发至邮箱
rscszk@hncj.edu.cn。电子文档的内容须与纸质简表的内容一致。
1、提交规范整理后的材料时,须到人事处对照评审简表审核材料,经审核无误后装入材料袋内。
2、经人事处接收后的评审简表等材料原则上不能再做改动。确需改动的,必须经过人事处审核同意。
3、评审简表上的学历填写:第一学历如实填写,最高学历属双证研究生的填写为硕士研究生,属单证的填为硕士,本科毕业并有学位的须注明;只有研究生结业证的不视为学历;涉及任职年限连续计算问题的务必填写其它专业技术职务一栏。
4、评审简表、评审表中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并与材料原件一一对应。
三、相关说明
1、年度考核(近五年)由人事处统一出具相关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须由个人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3、论文、论著、科研、奖励
(1)论文收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人事处公章并夹放在相应期刊的文章处。
(2)所有参评论文:除提交论文原件外,还需提交网络检索页的下载打印件,并夹放在相应期刊的文章处;打印件上在自己的姓名处加 盖人事处公章。
(3)论文数量以科研处、人事处审核的为准;在评审简表中把鉴定论文次序填为1,其它依次填写,不得重复;核心、第几作者、字数务必与原件一致;数量较多时,在最后一行注明另有论文几篇,同时注明论文级别、第几作者等;论文期刊封面上用纸条打印出文章名、第几作者、档次、页码、字数等信息;索引目录中用红线画出题目一行,并加盖人事处公章;正文姓名处也必须加盖人事处公章。
(4)论著封面参照论文封面要求;独著指只有一人著作而成;字数要与原件一致,没有章节或字数标注的,统一以出版社证明为准,主编证明无效;没有出版社证明的,参编人员平均计算编写字数;是否为统编规划教材以教务处审核为准;论著盖章可参照论文。
(5)科研项目与奖励的单位、题目、名次、等次、鉴定结果必须与原件一致;名次是把主持人计算在内的排列名次;属省级、厅级立项的项目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如鉴定(结项)证书、研究报告、立项文件(立项通知)等,并在简表中注明立项号、立项等级;专利项目要提供完整的专利申请书、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
4、关于盖章问题
评审简表与评审表中需加盖公章处必须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所有复印件,相关证明,教案须加盖人事处公章;论文要在封面、目录、内容三处盖章。
四、材料分装
资格证书、获奖(荣誉)证书、项目立项(鉴定)证书(表)、项目奖励证书的原件按评审简表中的顺序排好,证书能去掉封皮的应去掉封皮;复印件须(统一用A4纸)按原件的顺序排好。论文、论著、研究报告等原件按评审简表中填写的次序排好。材料整理后,参照评审简表中的内容顺序打印一份总目录。
建议选用结实的档案袋,袋外封面:一面注明单位、姓名、申报级别、评审类型、申报学科,另一面贴上本袋材料目录,具体如下:
袋一:评审简表、评审表、教案、年度考核(或证明)、保证书、学历认证报告。
袋二:基本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分别装订或固定好,顺序须一致。
袋三:科研项目、奖励原件[含立项报告、鉴定(结项)报告]及复印件分别装订或固定好,顺序须一致,每个项目固定在一起。
袋四:论文、论著(收录原件、检索证明夹到相应文章处)排列顺序要与简表中填写的一致,可以不装袋。
袋五: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的研究成果材料,可以不装袋。
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化浦
联系电话:2089192
人事处
201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