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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12月工资中需变更或新增奖励性绩效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11-1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请梳理统计本单位人员,存在以下情况需变更或新增奖励性绩效的,请及时核算报送。

1.本年度调整部门,且在调整后部门工作已满3个月;

2.本年度职务、职称晋升但奖励性绩效未变更的;

3.本年度新进人员12月1日工作时间满三个月的。

其他说明:本年度内职务、职称、部门等都没有变动的,原则上不要变更奖励性绩效;特殊情况如长期病假、产假、外出学习等需要停发或变更数据较大的,请及时在变更当月报送。

特别提醒:我校奖励性绩效执行时间为4月-次年3月份,截止目前已发放8个月,请各单位初步核算本单位本年度各位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发放情况,预测明年决算时是否存在个别老师有发超现象,如可能发超,请及时进行调整。明年决算时,如有发超现象,各单位自行解决,特作提前预警提醒。

未尽事宜,可电话沟通咨询。

报送时间:11月25日前      报送地点:人事处217房间

联系电话2089083          联系人:王军豪

附件: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预发金额变动情况表(需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15日

 

上一条:关于11月份工资发放的情况说明
下一条:关于九月份工资中代扣税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