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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稳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人: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4-25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当前,我校正处于“转型提升”的发展关键期,为适应高校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增强学校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立足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建设目标,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党政齐抓、全校通力合作的人才工作机制;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升到影响决定学校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激发教职工全员参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积极性,发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攻坚战;全面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广纳一流人才,广开成才之路,共创辉煌业绩。

(二)工作思路

遵循高层次人才的成长规律,从引进、培养、使用、考核、激励、服务等工作环节入手,坚持“优厚的待遇吸引人才、真挚的感情留住人才、蓬勃的事业成就人才”的聚才理念,大力扩充规模,稳步提升质量,持续改善结构,以目标责任制扎实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目标

在“十三五”末,师资队伍中的“博士学位教师比例、学科领军人物数量、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数量”指标达到或超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其中“博士学位教师比例”指标与省内同层次高校相比位居前列。

(二)建设任务

围绕硕士授权单位建设目标,根据学校定编方案,结合教学院部师资队伍现状,合理设定各院部“十三五”时期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及“2018-2020”时段年度建设任务。详《教学院部“十三五”2018-2020时段博士教师队伍建设年度任务分解表》(附件1)、《教学院部“十三五”2018-2020时段领军人物、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年度任务分解表》(附件2)。

三、实施范围和组织保障

(一)实施范围

本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河南城建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校政〔2017〕54号)中规定的引进对象,学校在册各类全职博士、教授人员。

(二)组织保障

成立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行双责任领导体系,贯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责任制,执行考核问责机制。双责任领导体系指“校长—联系点校领导—教学院部负责人”的建设主体,以及“校长—分管校领导—人事处负责人—教学院部负责人”的实施主体,各建设和实施主体应明确任务,自觉增强责任感,积极作为,形成合力,开创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四、建设措施

(一)以优厚的待遇吸引人才

1.稳定引进政策,增加一人一议

保持《河南城建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校政〔2017〕54号)中的待遇政策基本稳定;特殊人才、特殊情况,可突破现有待遇政策,实行一人一议。

2.调整岗位津贴,提高人才待遇

修订出台《河南城建学院博士、教授岗位津贴考核发放办法》,按照“津贴分档、大幅提高、拉开差距、考核兑现”的思路,设定若干津贴档次,制定不同档次的考核标准,严格考核制度,激发高层次人才多出优秀成果。

3.落实成果奖励,尊重业绩贡献

修订《河南城建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贯彻《教学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激励性部分奖励分配办法》,对在专业与教学建设、科研与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业绩成果的教学院部和个人,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以真挚的感情留住人才

4.启动校内职称,破解职称困境

按照我校实有各类专技岗人数,参照省人社厅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合理测算我校的职称结构比例,在省人社厅核定我校的职称指标外,补充实行校内职称指标,进行校内职称评聘,破解我校职称指标紧张,高层次人才评聘职称困难的困境。

5.打通省聘、校聘藩篱,补齐校聘待遇差额

受制于学校的编制基数和省人社厅的岗位指数,近年来专技职务、行政职务晋升人员的基础工资无法兑现,进而影响到上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造成了上述人员事实上的“同岗不同待遇”问题。着眼全员聘任,先行打通校聘与省聘间的藩篱,参照省聘待遇标准,补齐校聘待遇差额。

6.推动全员聘任,盘活岗位资源

适时推动全员聘任和聘期考核管理,淡化资格,强化聘任,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持续推进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收入分配制度,逐步形成竞聘上岗、按岗聘任、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进一步释放和激发学校创新创造活力。

7.组织学术沙龙,加强交流沟通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校组织部(统战部)牵头组织高层次人才沙龙活动,搭建高层次人才互动交流平台。围绕“加强高层次人才交流沟通,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力”宗旨,逐步将高层次人才沙龙活动打造成为我校乃至我市的一个校园文化品牌,定期举办,主题多样,形式灵活。

8.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关注高层次人才的发展需求,关心其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问题,想方设法为他们排忧解难,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努力改善高层次人才的生活福利条件,定期安排他们体检、休假疗养等;鼓励教学院部尽可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以蓬勃的事业成就人才

9.积极搭建平台,发挥人才效用

积极搭建各类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平台,引导高层次人才实现产学研结合;大力推进校级研究所、研究中心建设;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各类平台的软环境配套建设,在科技创新平台实行专职实验员制度,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科研服务;支持校内平台向校内外开放,鼓励校内外高层次人才自行组建团队入驻校内科研平台。

10.支持团队建设,激发创新活力

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支持计划,加速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才成长,促使一批中青年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支持高层次人才申报科研团队,给予场地、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实行科研助理制度,支持团队根据需要聘用科研助手;支持团队参与社会服务,对社会服务受到行政、行企部门采用并产生经济、社会价值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11.树立职称导向,明确努力方向

进一步完善现行职称推荐评审办法,树立“重大业绩、标志成果、突出贡献”优先导向,实行职称评聘(特殊人才、特殊业绩、特殊贡献)绿色通道,引导高层次人才统筹做好“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发挥出高层次人才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方面应有的突出作用。

12.灵活用人机制,成就个人发展

按照“因才使用、人岗相适”原则,实施更加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将高层次人才及时选聘到更能激发潜力,更能发挥效用,更能多出贡献的岗位上,岗位类别可以多样,如人才项目岗位、学科专业建设岗位、科研平台岗位、社会服务平台岗位等。

13.加大培养力度,助推个人成长

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对于限项申报的各级各类业务和人才项目,优先推荐高层次人才申报;支持高层次人才通过政府渠道(如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学校渠道(如对外合作办学、对外合作交流)以及其它渠道(如受邀访学、项目合作、专家推荐)到国(境)外访学、交流、培训;支持高层次人才到国内重点大学、研究机构进行访学交流,开展项目合作;支持高层次人才到政府机关、行业部门、企业单位挂职,开展社会服务;支持博士教师到国内外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合作交流;实行校内博士后制度,设立校内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支持博士教师进站专心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四)以多措并举的方式招聘人才

14.励与处罚并举,激发全员参与

根据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2018-2020”时段年度建设任务,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或批评,并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范围内予以奖励或处罚。

15.按学科类别招聘,扩大选聘范围

贯彻校院两级管理思想,充分发挥教学院部用人主体地位,年度招聘实行“教学院部报计划,学校定任务”的方式,招聘岗位可按照学科类别设定,扩大教学院部选聘人才范围。

16.加大宣传力度,走出校门求才

借助多种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加强招聘宣传工作;通过有关高校博士信息交流平台,尽可能扩大校园招聘宣传范围。

充分发挥每位教职工,尤其是送培在读博士教师、在岗博士、外聘教授、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尽可能扩大高层次人才联系渠道。

实施走出去战略,组织招聘工作小组分赴重点高校集中地区,通过参加人才招聘会、组织专场招聘会、深入高校研究生院和二级学院等进行招聘。学校对招聘工作小组实行责任包干制,年终对各招聘工作小组的招聘效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17.扩大送培渠道,实施订单培养

加强博士送培工作,做到培养与引进并重。积极执行《河南城建学院关于教师报考博士的管理规定》(校政〔2017〕226号),鼓励教师采用送培方式攻读双证博士,教学院部要优选送培对象,配合落实送培协议。扩大教师送培攻读博士渠道,开展校际间、院际间定向委培博士项目。实施订单招聘,与在读博士研究生提前签订拟聘协议,视情况可纳入我校送培计划。

附件:1.教学院部“十三五”2018-2020时段博士教师队伍建设年度任务分解表

2.教学院部“十三五”2018-2020时段学科领军人物、

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年度任务分解表

河南城建学院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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