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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师德标兵人选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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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校党〔2020〕6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依照评选工作程序,经校师德评定委员会评选,投票产生10名河南城建学院2021-2022学年师德标兵人选,现予以公示: 河南城建学院2021-2022学年师德标兵(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丁秋蕊 王 培 毛振福 刘海燕 邢佟佟 李 伟 吴锦展 张湘雨 张 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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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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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职工2022年7月份工资发放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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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我校教职工2022年7月工资有部分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1、根据我校相关工资政策,以及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要求,2022年7月起,按2022年度缴费基数执行“五险一金”和职业年金的工资代扣金额; 2、7月工资中另扣大病医疗保险100元;大病医疗保险每年缴纳一次,个人承担100元,单位承担100元,个人部分从7月份工资中代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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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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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在河南省“当好引路人、一起向未来”师德主题教育征文和师德师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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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公布了“当好引路人,一起向未来”师德主题教育征文和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结果,我校选送的参赛作品获得师德主题教育征文一等奖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2项;获得师德师风优秀案例1项。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当好引路人,一起向未来”师德主题教育征文和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校积极开展了2022年师德主题教育征文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高度重视,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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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0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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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支部召开以案促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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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下午,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支部在行政楼221办公室召开了以案促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王许涛主持。 会上,王许涛传达了《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带领支部全体党员共同学习了相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王许涛强调,全体党员要运用“以案促改”典型案例,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整改”为目标,强化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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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0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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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3年高层次人才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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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1月4日下午,学校在9号教学楼A315会议室召开高层次人才座谈会,听取人才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校长范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许朝民,副校长周颖杰、吴晓红、毛艳丽出席会议,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合作与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各院部高层次人才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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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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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平顶山学院联合召开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满考核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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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段楠楠)日前,我校在行政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河南城建学院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2019年度获得资助)考核会议。本次考核采取同城兄弟高校联合组织专家的方式进行,考核会议由我校人事处处长王许涛主持。 考核采取个人汇报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依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9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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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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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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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分高等学校党委: 为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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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3年0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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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报名和材料受理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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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报名和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1月21日,每日报名时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1月23日。 2.材料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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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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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六禁令”和教师师德“红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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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等行为》的规定,针对少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行为设立6条红线《规定》明确的6条禁令分别是: 一、是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是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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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8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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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追授于瑾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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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追授于瑾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的决定》(教师〔2019〕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广泛宣传学习于瑾同志的先进事迹,学习她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恪尽职守、教育报国的崇高信念,学习她无私奉献、默默耕耘的高尚情怀,学习她著书立作、潜心问道的治学精神,学习她立德树人、诲人不倦的仁爱之心。各单位要将宣传学习活动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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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9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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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岗位设置个人岗位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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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工作布署,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按时完成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上报审批工作,现将我院岗位设置个人岗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部门教职工按要求积极下载并填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个人岗位申报表》(见附件); 2、各单位填报收齐后于8月20日前报人事处刘伟敏、舒雪冬收。 联系人:刘伟敏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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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10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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