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小组名单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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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系(部): 根据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各教学系(部)应成立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为五至七人,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教学系(部)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按照聘用权限及学校岗位聘用任职条件的要求,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制定聘用补充条件、岗位说明书及八至十二教师岗位职责与任务,对申报本单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八至十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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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年01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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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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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 节选自《中共河南城建学院委员会 河南城建学院关于印发外事工作管理办法和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校党〔2017〕4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校国际化发展需要,加强和规范我校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外侨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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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年0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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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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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和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年度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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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年10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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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校内协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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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院人【2012】3号) 为严格把握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及方便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与校内协议,根据河南省相关政策及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签订就业协议时 (一)博士 须出具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博士已毕业者,还须出具博士毕业证、学位证。 (二)硕士 须出具本科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硕士已毕业者,还须出具硕士毕业证、学位证。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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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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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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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部: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及资助培养管理办法》(豫城院文〔2012〕173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校级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选拔范围、条件和程序等,详见文件《河南城建学院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及资助培养管理办法》(附件1)。 二、申报时间 各院部须于4月9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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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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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康海彦博士入选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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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高〔2019〕75号),我校康海彦博士成功入选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是我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学校通过加大经费投入、健全管理制度、注重效用发挥、严格考核过程,不断完善青年教师培养工作体系,已初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校-省两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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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0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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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罗从双等5名教师被评选为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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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高〔2019〕695号),我校罗从双、杨东旭、张娜、董召锋、赵亚奇等5名教师被评选为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培养资助期为3年。 受资助的青年教师,须在规定的三年时间内完成任务,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预期目标。资助期满后,我校将按照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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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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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资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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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资助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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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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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启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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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现已发布,为更好地贯彻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做好我校2021年度职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进行通知。 一、工作时间安排 (一)10月25日—10月26日,院(部)初审材料,并将报名情况报送至人事处。 (二)10月27日—10月29日,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对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 (三)10月30日—11月8日,院(部)参照《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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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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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报名和材料受理工作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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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报名和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1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相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1月21日,每日报名时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二)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至1月23日。 2.材料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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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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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17年度申报职称人员评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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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现将2017年度申报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接收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时间 12月4日—6日,接收通过院(部)初评的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 12月7日—9日,接收通过院(部)初评的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评审材料。 二、接收材料内容 1.相关表格:《评审简表》、《高教系列申报职称人员个人业绩申报表》(下称《个人业绩申报表》,格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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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12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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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职称评审学科组评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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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省、我校相关职称文件规定和精神,我校成立了河南城建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高(中)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12月24日-25日召开了职称评审学科组评议会,现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 附件:2017年职称评审学科组评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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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1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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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直接进组参评或单列指标参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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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院部: 根据《河南城建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办法(2017年修订版)》(校政〔2017〕217号)及其附件7《高级职称评审直接进组参评或单列指标参评规定》(可见OA或人事处主页),对有重大科研业绩或突出贡献或属学校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且具备我省相应职称系列、职级的申报评审条件,根据本人的业绩情况,可不受本人所属业务院(部)的职称空岗数的限制,由学科评议组按照《直接进入超岗、缺岗竞争组或单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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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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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进教师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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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根据我省和我校相关职称政策规定,新进博士研究生可初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试用期满的新进硕士研究生可初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据此规定,现将新进教师初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聘对象 1.2016年教学科研岗、教学科研岗、专职辅导员岗引进的编制硕士及人事代理硕士人员; 2.2017年底前引进且尚未进行初聘的博士人员。 3.教辅岗引进的人事代理硕士人员根据申报系列,经人事处(教师发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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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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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新引进博士初聘中级讲师职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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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聘对象 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事科办理,已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下达《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且已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初聘流程 (一)个人信息提交 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职称科。 (二)职称系统账号创建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职称科收到相关人员个人信息后进行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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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0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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