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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教授学术团队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外聘教授的效用,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助推学校的学科建设,学校决定围绕外聘教授,整合学院学术资源,组建外聘教授学术团队。 一、学术团队的组建 (一)指导思想 由二级学院负责,基于学院的学科、专业、学术发展方向,结合外聘教授的学术专长,整合学院现有相关学术资源,重点吸纳中青年学术骨干,经与外聘教授充分沟通协商,以外聘教授为带头人组建起外聘教授学术团队。 (二)团队构成 外聘教授学术团队由
发表时间:2016年08月23日
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资助管理办法
豫城院文〔2012〕172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脱颖而出,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实现建设高水平城建大学的奋斗目标,根据《河南省“555”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术技术带头人是学术技术水平和贡献在同一学科领域内居领先地位
发表时间:2015年07月01日
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及资助培养管理办法
豫城院文〔2012〕17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步伐,全面提高青年教师的综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提高我校教学科研水平及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青年骨干教师资助培养的目标是使其尽快成为学术骨干,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发表时间:2015年07月01日
特聘(讲座)教授岗位管理办法
豫城院文〔2012〕17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尽快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加速实现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城建大学的奋斗目标,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设立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第三条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实行按需设岗、择优聘用、目标考核、合同管理。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四条 特聘教授
发表时间:2015年07月01日
师德标兵评选及管理办法
豫城院文[2013]91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力行师德规范,严肃从教行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表彰和弘扬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献身教育事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充分发挥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根据《教师法》《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河南城建学院师德行为规范》《河南城建学院师德考核办法》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
发表时间:2015年07月01日
客座教授聘任管理办法
豫城院文〔2014〕17号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引进国(境)内外优秀高层次人才资源,促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工作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学校决定面向国(境)内外聘请客座教授。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聘对象 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在相关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社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 二、主要任务 1.担任学科专业建设顾问,指导学科、专业建设。 2.
发表时间:2015年07月01日
关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认证的通知
各位退休教职工: 根据《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开展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平社险【2020】34号),我校已退休的教职工需进行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已办理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认证时间:即日起开始认证; 三、认证方式   1.手机APP自助认证。参保人员利用“河南社保”、“豫事办”等手机APP和支付宝的“豫事办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12日
关于我校教职工2021年7月份工资发放的情况说明
全校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我校教职工2021年7月工资有部分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1、根据我校相关工资政策,以及平顶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7月起,“五险一金”和职业年金执行新的缴费基数和工资代扣金额; 2、7月工资中另扣大病医疗保险100元;大病医疗保险每年缴纳一次,个人承担100元,单位承担100元,个人部分从7月份工资中代扣,退休
发表时间:2021年07月09日
关于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认证的补充通知
各位退休教职工: 我校转发《平顶山市社保局关于养老保险资格认证的通知》后,广大退休教师积极进行资格认证,根据近期社保局反馈的信息,现补充说明以下几点:     1、此次认证要保证平稳过渡,没有设定截止日期;     2、暂时没有认证或认证不成功的不会影响各种养老待遇的发放;     3、在认证过程中,遇到各种提示,如:提示重复参保不能进行认证等情况,很多人都有类似提示,各单位也都可能遇到类似情况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17日
关于核对各二级决算单位2020年度教工数量的通知
各二级决算单位: 请安排本单位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决算的老师与人事处联系,核对2020年度你单位实际在岗教工数量及岗位职级分数(非教学单位)。 具体情况如下: 1、教工数量据实核算到月,尤其核对2020年1月-12月本单位新入职、退休、辞职、外出学习、部门调整、死亡等情况; 2、对于名单出现的非本单位人员或名单中缺少的本单位人员,请及时反馈; 3、对于挂职、借调、驻村、专职组织员等,如果出现在
发表时间:2021年05月06日
关于我校教职工2021年04月份工资发放的情况说明
全校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我校教职工2021年04月工资有部分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1、依据校党【2020】103号、【2021】1号、【2021】5号、校党组【2021】6号、校党组【2021】9号文件,兑现职务晋升人员工资待遇,并依据文件聘期补发差额部分; 2、本月起扣相关新进人员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同时起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并补扣2-3月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3、依据各二级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12日
关于我校教职工2021年06月份工资发放的情况说明
全校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我校教职工2021年06月工资有部分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1、依据校政【2021】86号、87号红文,兑现职称晋升人员工资待遇,并依据文件聘期补发差额部分; 2、本月起扣相关人员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同时起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并补扣以前月份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3、本月停发相关人员租房补贴,并补扣以前多发部分; 4、本月暂停发放相关人员驻村生活补助; 5
发表时间:2021年06月11日
关于核对各二级决算单位2020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部分的通知
各二级决算单位: 请安排本单位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决算的老师与人事处联系,核对2020年度你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预发部分。 人事处联系人:刘丽君  电话:2089083      QQ:1030230463 在核对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人事处反馈。 反馈联系人:王军豪   电话:15836969725 其他说明: 1、2020年度奖励性绩效决算,考核时间为2020年1月-12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发表时间:2021年04月30日
关于我校教职工2020年12月份工资发放的情况说明
全校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我校教职工2020年12月工资有部分变动,主要情况如下: 1、根据上年度考核结果,考核为合格和优秀的教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同时补发1-11月共11个月的工资差额; 2、发放取暖补贴。 请广大教职工认真查看自己的工资系统明细,如有疑问,及时和人事处薪酬社保科咨询沟通。     联系人:王军豪     电话:2089083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12月10日  
发表时间:2020年12月10日
关于新入职教师办理工资账户短信免费服务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账户资金变动情况,经与建设银行积极沟通协调,建行为我校教职工工资账户提供免费短信提醒服务。现将相关情况通知说明如下: 一、请各单位统计新进人员的相关信息 (1)新进人员基本范围是2018年11月份以后入校的老师; (2)其他由于各种原因从未办理过短信免费提醒的老师。 说明:以前年度已正常办理免费短信业务的教职工,不需要再次办理,不在本次统计之列。其他由于各种
发表时间:2019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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